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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条例
发布时间:2019-04-02 21:43:03 点击量:

君安速运小编:

                                                   赔偿条例

(1) 快件出现破损或遗失等问题,收货人须在签收后48小时内向目的地投诉,目的地服务商得到投诉受理后会提供Reference?Number。发件代理须凭此Reference Number 向我司提出索赔,否则将无法受理;提交索赔时,请同时提供运单和发票;须在快件签收后7天内提交索赔函,并在索赔函上注明上述NO;货物破损的,须提供货物破损的详细照片(含内,外包装情况以及破损实况);同时须列明遗失或破损快件的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2) 遗失或损毁快件的赔偿根据《华沙公约》相关规定理赔:按发货人提供的商业发票海关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USD100.0/票(最终以指定的快递服务商赔偿金额为准),文件作免运费处理或赔偿USD20.0;任何形式的延误、遗失或损毁我司不承担任何间接损失,直接损失的赔偿以上述的最高赔偿标准为限。 


(3) 要求索赔的快件,应在出现事故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客服部提出索赔,并提供相关的图片、索赔函、商业发票、目的地备案号码;超过索赔期限,我司不再接受索赔处理,已签收的快件须在货物送达后7天内向我司书面形式提出,部分第三方贸易渠道服务商不接受索赔,详见报价说明。 


(4) 由于罢工、战争、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海关查验、政府行为、快递服务商内部操作或航班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或客户提供的地址发票等资料有误或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或由于收件公司不配合海关清关或无法提供清关文件而产生的清关延误甚至被海关充公没收、退回,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易碎品请客户自行包装好,否则破碎后我司概不负责;对于高价值产品,建议客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一切赔偿依上述为准。


(6)一旦接收我司国际物流服务,即客户默认同意以上赔偿条款,敬请悉知。


以上如果有更多问题或者疑问可以联系我们。